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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購新鮮人實務研習班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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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函 中華民國102年3月26日 高市人發研字第10270099200號 主旨:檢送本中心102141「採購新鮮人實務研習班(一)」課程表暨學員調查表各乙份,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中心102年度研習計畫暨89年3月20日高高屏首長會報決議辦理。 二、研習目的:使一般業務承辦人員能瞭解政府採購作業規定及流程,增進實務運作知能。 三、研習對象: (一)本府:本府各機關學校委任職以上之公務人員97名。 (二)屏東縣政府:3名。 四、研習時間:102年4月30日(星期二)、5月2日(星期四),計2日,共12小時,詳如課程表。 五、報名方式: (一)本府:自即日起至4月18日止,受理網路線上自由報名,請至本中心網站(網址:http://csdi.kcg.gov.tw)點選班期名稱/自由報名/輸入身分證字號/班期密碼(2013)/個人密碼,進入本班報名。 (二)屏東縣政府:請填妥學員調查表後,於4月18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至vmvmv@kcg.gov.tw信箱,俾憑辦理調訓。 六、學員於上課期間如有下列情事之一,應予退訓: (一)曠課超過全期總時數十分之一者。 (二)訓期30小時(含)以下,請假超過全期總時數四分之一者。 七、本府自由報名人數未超過預計名額者,全部錄取。超過預計名額時,基於機會均等公平原則,於截止報名次日以電腦抽籤方式決定參訓人員,報名人員請至本中心網站「學員專區」查詢錄取情形,錄取人員本中心另以府函通知服務機關轉知參加研習。 八、屏東縣政府選派參加研習人員,每人分攤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,請於報到當日以現金繳交。       正本:屏東縣政府、第四類發行(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除外) 副本:本中心研究組             主任 蔡亮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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