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實施方式:
(一)參賽人數:以8人以內為原則,得跨校組隊,組員不得重覆報名,不同年級組隊時,以較高年級學生所屬組別報名參賽。由學校教師代表統一報名送件。
(二)指導教師:以本市教師為原則,至多2名,得跨校組隊。
(三)本競賽分為初賽與決賽。初賽經書面說明及影片評審通過後進入決賽,需進行現場表演,場佈2分鐘內、表演3分鐘內。
(四)報名截止後,除特殊情況外,不提供更換指導教師及隊員姓名。
(五)決賽現場開放各校師生觀摩學習。
報名日期、地點請詳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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