$ 0 0 轉知教育部103年11月12日修正發布施行之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」第39條、第55條,「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」第14條、第27條、第32條及「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」第8條、第14條。 詳見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