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高雄市在地服務個案教材競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參賽資格:本府員工、大專院校專、兼任教師。
三、評審標準及方式:初審加上複審分數即為總成績,初審分數佔總成績百分之七十,複審成績佔百分之三十。
四、活動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102年9月16日下午17時止,以郵寄、親送或email方式送達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研究組,比賽結果公告於該中心網站首頁。
五、獎項及獎勵內容如下,其餘活動細節請詳閱活動辦法:
(一)取最優前三名,獎金(禮券)分別為2萬、1萬5仟、1萬元及獎牌各1面。
(二)佳作3名,每人獎金(禮券)5仟元及獎狀各1張。
(三)獲得第一名之本府人員記功一次,獲得二、三名嘉獎二次,獲得佳作嘉獎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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