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uantcast
Channel: 高雄市中山高中行政公告欄RSS版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6612

「地方公務人員法制能力研習班-法之解釋與法制作業(D模組)」第2期高雄市場次日程表乙份

$
0
0
一、研習日期:102年8月28日(三)、8月30日(五)2天計16小時(詳如課程表)。 二、研習主題:「程序法之理論與實務」、「立法程序與技術」、「法學方法論—法釋論 」及「法學方法論—立法論」。 三、研習地點:本中心教學區2樓201教室。 四、研習對象:本府公務人員55人,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: (一)中高階層級公務人員。 (二)已完成地方公務人員法制能力研習班A、B、C模組課程者。 (三)對本進階行政法學課程有興趣之公務人員。 五、報名方式:請於102年8月14日(三)前進入e學中心網站(www.elearning.rad.gov.tw)-登入帳號密碼後-於「實體訓練專區」點選「實體課程報名作業」,輸入報名代碼「397000000A」報名。 六、本班報到日期、時間、地點等,將直接以E-Mail通知參訓者本人,同時副知其服務機關人事單位,爰請轉知所屬於線上報名時,務必確實填寫「本人電子信箱」及「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信箱」,以利作業﹙未正確輸入本人及服務機關人事單位電子信箱者,研習中心無法通知到訓,將影響參訓機會﹚。 七、參加研習學員應於開課前至「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」網站(http://elearning.rad.gov.tw),先行閱讀「行政程序法案例解析」、「行政法規的適用方法論」、「地方立法實務解析」及「行政法規的解釋方法論」之數位課程,以利銜接實體課程。 八、研習學員取得D至E模組並完成數位課程時數認證者,將由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共同具名核發「進階行政法學知能認證」。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6612


<script src="https://jsc.adskeeper.com/r/s/rssing.com.1596347.js" async> </script>